国办发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其中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cnsphoto供图

责任编辑:LI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