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入库项目公告

发布者:王斌发布时间:2024-07-15浏览次数:11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升学校采购质量和效率,防范采购风险,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一、项目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入库项目

二、项目编号:LZSHDX-GZC-XNCG-2024-07-01

三、项目需求

学校拟公开遴选除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货物和服务类、工程类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只能投其中一类,建立学校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库,按规定委托其办理学校各类项目的招标事宜。

四、服务要求

配合学校开展招标采购工作、项目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技术指标审核,招标文件编制、公告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组织、质疑投诉答复、招标档案整理移交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办公地点需在兰州市市区,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已经备案),且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证照的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提供2023年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二维码可查,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代理机构方可参加本次遴选。

4.与资格相关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签章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报名材料装订顺序

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电子版材料PDF格式,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统一装订。

1.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加遴选入库申请表(附件1);

2.固定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

3.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签字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公章);

(4)2023年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签字加盖公章);

(8)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签字加盖公章);

(9)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10)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11)2021年6月1日至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2);

(12)2021年6月1日至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高校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3);

4.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提交材料应当完整、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能证明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履约能力)

八、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签署

要求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的,不可用签字章代替;且投标响应文件正本须逐页盖章。

2.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电子文档(U盘)1份;

4.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类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名称及地址,并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字样。

5.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类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名称及地址。

九、报名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代理机构参加公开选聘报名资料PDF(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8日17时30分前发送到332710997@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送至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国资处(行政楼610室),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送至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国资处(行政楼610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需注明投标类型,货物和服务类、工程类,只能投其中一类。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s://www.lzpuvt.edu.cn/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屠建华

电子邮箱:332710997@qq.com

联系电话:189 1919 1655    0931-7941465

十三、遴选程序

1.公开征集

发布通知公告,公开遴选,国资处组织人员资格预审,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名单。

2.实地考察

2024年7月25日至8月5日,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人员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考核其业务能力、专业水平、人员力量、制度建设、办公条件、设施配备、档案管理等情况,对代理服务机构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3.专家评审

2024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国资处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从业绩情况、采购监督部门考核、指派专人、制度建设、人员状况、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4.确定入库机构名单及公示

按照最终得分=实地考察得分×60%+专家评审得分×40%的原则进行排名,确定遴选入库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名单,并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公示,(https://www.lzpuvt.edu.cn/),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5.签署协议

学校与遴选入库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代理的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

6.动态调整

完善进退机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将受到处罚整改、有效投诉成立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剔除;在具体项目服务过程中,招标文件差、服务进度慢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执行一票否决制,今后不再纳入学校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库。年度按照内控程序新增进入新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附件:

1、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加遴选入库申请表

2、2021年6月1日至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高校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3、2021年6月1日至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高校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附件.docx